为确保餐饮企业正常运营,保障员工与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,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餐饮行业特点,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企业所有部门、岗位及全体员工。消防安全工作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。
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(或主要负责人)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。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,具体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。
第二章 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
第三条 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,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,成员包括厨房、前厅、后勤等部门负责人。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安全计划、组织检查、实施演练、处理隐患等工作。
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:
第三章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
第五条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:
1. 厨房是防火重点区域。燃气阀门、管道、灶具须由专人每日检查,确保无泄漏;油烟管道应定期(至少每季度)由专业公司彻底清洗。
2. 电气线路、设备须由专业电工安装、维修,严禁私拉乱接、超负荷用电。营业结束后,非必要设备应切断电源(冷藏设备除外)。
3. 餐厅内严禁吸烟,并设置明显禁烟标识。确需设置吸烟区,应远离可燃物并配备烟灰缸。
第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:
1. 酒精、固体酒精等燃料应单独存放于阴凉通风处,远离明火和热源,限量储存,并由专人管理。
2. 各类烹饪用油、清洁剂等应妥善保管,厨房内不得大量囤积。
第七条 安全疏散管理:
1. 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,严禁堆放杂物、上锁或设置障碍物。
2. 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灯应保持完好有效,定期测试。
第八条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:
第四章 消防培训与演练
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,合格后方可上岗。全体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。
第十条 培训内容包括:消防法律法规、火灾危险性、防火措施、灭火器材使用、报警程序、疏散逃生技能等。
第十一条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和灭火演练,并做好记录和评估改进。
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与事故处理
第十二条 建立每日巡查、每周检查、每月大查的防火检查制度,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,并登记在册。
第十三条 一旦发生火情,现场人员须立即报警(119),报告负责人,并利用就近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,同时按照预案引导人员疏散。
第十四条 火灾扑灭后,应保护现场,配合调查,并召开分析会,完善制度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五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;对违反制度,造成隐患或事故的,视情节给予处罚。
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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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07:03:21